奧巴馬醫改違憲否?最高法院激辯 | 大紀元
大紀元
奧巴馬醫改違憲否?最高法院激辯
李曉宇
2012-04-16 21:17 中港台時間|2025-10-22 01:29 更新
人氣 7

【大紀元2012年04月16日訊】(新紀元週刊270期,記者李曉宇報導)奧巴馬簽署的醫改法案近日在美國最高法院展開激烈辯論,法官們關注聯邦政府管理個人行為的權力界限如何界定,而奧巴馬則批評最高法院缺乏約束,雙方你來我往爭論不下。法庭將於6月作出最後的判決。

奧巴馬2010年3月簽署的醫改法案近日在美國最高法院展開激烈辯論,辯論聚焦於強制個人購買醫保條款是否違反美國憲法。法官們關注的核心是聯邦政府管理個人行為的權力界限如何界定。奧巴馬隨後對該案公開表態,批評最高法院缺乏約束,引來共和黨議員反擊。

法官爭議強制條款是否違憲

在最高法院連續三天的口頭辯論中,第二天的辯論聚焦強制個人購買醫療保險的條款是否違反憲法。奧巴馬兩年前就簽署了這項法案,但強制個人購買保險及其他爭議性條款在2014年才會實行。

最高法院的九位法官中,有五人是偏向共和黨保守派,四人是偏向民主黨自由派。

支持者認為,美國需要這項強制性的規定讓所有人分攤醫保費用,以保證3,000萬無醫保人士有醫療保障;反對者則稱,這項法案違反憲法,踐踏個人自由。政府不該干涉民眾生活,強迫他們購買他們不願意買的產品。

代表奧巴馬政府的總檢察長魏瑞利(Donald Verrilli)在法庭辯論中說,這將令數以百萬的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和心臟病患者--不用擔心治療的問題。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反駁說,奧巴馬政府的論點是:沒有人能控制他們是否需要進入醫療市場或當進入醫療市場時需要什麼。他說:「在我看來,就像緊急服務市場一樣,比如警察、火災、急救及路邊救援等,你不知道你什麼時候需要它,你也不肯定你將會需要它。但是醫療也是一樣。你不知道你將來是否需要做心臟移植……難道因為這樣,政府可以要求你去購買一個手機,因為那可以讓你在需要緊急服務的時候更快的聯繫對方嗎?」

和羅伯茨站在同一戰線的是法官阿立托(Samuel Alito),他說醫療市場跟喪葬市場沒有區別。阿立托說:「你可以購買喪葬保險,你也可以購買醫療保險。多數人需要醫療服務,幾乎每個人都需要,而每個人在某個時候也都將被埋葬或者被火化,兩者有何不同?」

為法案做出最激烈辯護的是法官金斯柏格(Ruth Bader Ginsburg)。她說醫保法案的實行類似於1935年創建社會安全制度。金斯柏格說,社會保障最初「招致很大的反對聲音,因為許多人說:如果政府不管我,我可以做得更好。但無論如何,社會安全制度是符合憲法的。」

代表佛羅里達和其他25個共和黨執政的州在法庭辯論的是前布什政府的總檢察長克萊蒙。他說,國會可以提高稅收來為那些無保險人士支付費用,而不是逼迫人們購買保險。保守和自由兩派法官似乎都同意,國會可以要求去診所看病的人們購買保險,但是保守派法官似乎完全不同意國會在人們沒有任何醫療需要之前,強迫人們去購買保險。

奧巴馬公開回應


奧巴馬4月2日在白宮與加拿大和墨西哥領導人共同會見記者時說,他簽署的醫療保險改革立法是符合美國憲法的。如果最高法院反對由民主選舉產生的美國國會通過的立法,這將是「史無前例」和「非同尋常」的。(Getty Images)


針對高院的這次辯論,奧巴馬4月2日在白宮與加拿大和墨西哥領導人共同會見記者時說,他簽署的醫療保險改革立法是符合美國憲法的。如果最高法院9名法官多數都投票反對由民主選舉產生的美國國會通過的立法,這將是「史無前例」和「非同尋常」的。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奧巴馬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多年來,我們聽到的法院的最大問題是司法機構過於活躍或缺乏約束,一群不是經過選舉產生的人竟然能夠推翻一項完全符合憲法、已經獲得通過的法律。奧巴馬還說,他堅信最高法院將認識到這一點,不會推翻一部國會通過的立法。

這是此次聽證會以來奧巴馬首次對此案公開表態。專家們說,一位美國總統就最高法院正在審理的、可能會推翻其一大主要功績的案件表態,這種事很少見。

奧巴馬說:「我只是想提醒保守派的評論員,我們多年來一直聽說,司法積極主義或缺乏司法自制是法官的最大難題,也就是非經民選的團體以某種原因推翻完全合憲、獲表決通過的法律。」「(目前這個狀況)就是很好的範例,我有信心法院會瞭解這點,不會推翻健保法。」奧巴馬也大力捍衛健保法的個人強制保險條款。

最高法院是否推翻被視為奧巴馬總統內政主要成就的醫改法的關鍵條款,甚至於推翻整個法案,法庭將於6月作出最後的判決。

醫保法案的背景

2010年3月,由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以219對212票的微弱優勢通過了奧巴馬的醫改法案。眾議院少數黨共和黨人全都投了反對票,還有34名民主黨眾議員也投了反對票。

2011年1月31日,佛羅里達州的國家地方法院法官文森(Roger Vinson)判定,奧巴馬這一聯邦立法違反美國憲法。在佛羅里達州的帶領下,共有26個州在一起討論,認為國會通過的醫保立法是在總統奧巴馬的推動下進行的,這一立法活動是違憲的,因為它要求每個民眾都要去購買醫療保險,否則他們就得去支付罰款。這一購買行為被稱作一項規定的「個人職責」。

美國目前雖不提供全民醫保,但醫保已經涵蓋了85%的人。86%的民眾對原有的醫療體系是滿意的。沒保險和不滿意的占15%左右。事實上,這15%的人中真正買不起保險的人只佔47%,稱為非自願無保險群體。其餘53%屬自願無保險群體,如小公司僱員、自我僱用者、合同工、臨時工、半職員工等。這些人不是買不起保險,而是不願買。因此是否應該強迫人人買保險(包括不願買的人),就涉及到自由權利的命題。◇

本文轉自270期【新紀元週刊】「焦點新聞」欄目
https://mag.d2n738oon34np4.cloudfront.net/b5/272/10660.htm

新紀元雜誌PDF版訂閱(52期10美元)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