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雪多倫多編譯報導)為先租後買的產品,加拿大人每年支付2.6億元。這種高價交易,在美國部份州是不允許的。採用先租後買交易的加國商家,針對那些低收入、信貸受限的顧客,為他們提供周付款或月付款,以購買日用百貨等。
CBC調查發現,這些提供先租後買服務的商家,瞄準一些囊中羞澀的加人,採用不透明的交易,對沒能及時付款的顧客追討欠款。
在溫尼伯市(Winnipeg)一家名為Easyhome 的商店,一款宏基Aspire筆記本電腦,一次性購買價為499元。如果2年分期付款,廣告標明的周付款為19元。以這種方式,顧客最終要支付1,976元。商家說,這還是優惠價,原周付款為25元。
這種交易,在美國加州屬違法。美國有幾個州,限制商家能夠收取的商品最高價,加州是其一。
*維護先租後買顧客利益:加落後於美
美國多個州制定了法律,維護先租後買顧客的利益,要求商家做的廣告要更透明。有5個州真正執行了價格控制。在這方面,加拿大落後於美國。
CBC稱,加拿大省份均未制定相關法規。魁北克消費者權益保護團體Options Consommateurs的Sylvie De Bellefeuille 說,需要制定強硬的法規,保護那些弱勢消費者的利益。那些傢俱、家電等產品,對那些顧客來說都是日常必需品,應該有針對這類商家的法規。
*廣告不詳盡、甚至電話騷擾
一項有關先租後買在線廣告的比較顯示,與美國一些州相比,加拿大顧客得不到詳盡的信息,如商品的總租用成本和現金價。例如,美國加州及夏威夷,要求商家廣告列出價格明細,這樣顧客可知道分12個月及18個月付款價格有何不同;馬尼托巴省的類似廣告就沒有相關信息。
美國許多州要求商家在顧客決定購買前,給顧客一份合同副本。當CBC要求溫尼伯的兩個商家出具合同副本時,他們迴避了。Easyhome的店員說,那都是在網絡上操作的。
安省基奇納(Kitchener)的奧特(Nic Hotte)向先租後買商家Easyhome 租了一部電話,沒按約歸還。Easyhome 認為他本質上就是偷了電話。根據奧特的手機記錄,Easyhome 每天給他打3-4次電話,該商家在其中的一個電話留言說,他們要一直騷擾奧特,並要到他的工作場所去攪擾他。
*立法變更正在考慮中
如果奧特住在馬尼托巴省,在電話騷擾問題上,他會得到更多保護。因為馬省有關電話騷擾的法規,會制約所有討債人。但在安省不同,法規只制約那些討債公司,不包括採用先租後買交易的商家。
加拿大所有省份在各自的消費者保護法規中,都有與租賃相關的管理規定,但均未涉及先租後買。安省政府事務及消費者服務廳廳長奧拉司逖(David Orazietti)說,省府正在尋求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辦法。
奧拉司逖還說,聯邦可能需要對先租後買行業制定法規,如果有一個全國性的政策,一個圍繞先租後買合同的詳盡具體說明,那會更有幫助。
聯邦工業部長的發言人恩萊特(Jake Enwright)說,先租後買行業屬於省司法管轄範圍,但政府希望商家遵守法律,如果消費者發現商家有不良做法,政府鼓勵他們告知相關責任部門。
責任編輯:滕冬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