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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必要撒謊--楊鈺瑩要開“未婚證明”
肖執纓 陳輝鵬文/圖
2002-11-0411: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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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4日訊】好不容易告別了媒體對“保時捷”的興趣和糾纏,“老革命”楊鈺瑩現在又遇到了“新問題”——她必須向公眾“如實交待”她是否已婚。10月29日,“楊鈺瑩和賴文峰早已在香港注冊結婚”的消息鋪天蓋地地傳播開了,爆出這一新“興奮點”的是不久前刊登“歌迷送‘保時捷’車模”新聞的湖南某報。

  11月1日下午,記者得知剛回到深圳的楊鈺瑩將于次日一早赶到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為自己開具“未婚獨身”證明。羊城晚報11月4日報道﹐記者迅速与楊鈺瑩取得了聯系———

  要去開“未婚證明”

  記者(以下簡稱“記”):听說你明天要到香港開“單身證明”?

  楊鈺瑩(以下簡稱“楊”):是“未婚證明”。

  記:它有什么用呢?

  楊:就是證明自己現在還是單身、未婚的……

  記:走到這一步,你自己真實的心態是怎樣的?

  楊:哎……我覺得所有的事情應該到此為止了吧!我覺得特別無奈,有時候特別傷感,但是沒辦法,我自己對音樂還有夢想,那就把這所發生的一切作為我為音樂、為自己能留在娛樂圈里所必須付出的代价吧……

  結婚不需要隱瞞

  記:那篇說你“在香港注冊結婚”的文章你看過嗎?

  楊:沒有。

  記:這篇文章還借賴母之口說了許多話,其中對你的人品也有一些影射。

  楊:有些事情我自己去說是沒有用的……我覺得這件事情還是由別人去說好一些,我自己都覺得無話可說了……真的,我無話可說了……

  記:你從賴母那里得到的反饋是什么?

  楊:阿姨和小賴的姐姐都非常气憤,她們說一定要站出來說真話。我想你們自己去問阿姨她本人吧!

  記:這篇文章出來后,媒體們所熱衷的焦點從“保時捷”轉向了你“是否已婚”的問題上來了。你到底結過婚沒有?

  楊:我不是小女孩了,結婚是人生的大喜事,我有什么必要隱瞞?我有什么必要去說謊?連這些都需要隱瞞,那做人還有什么意義呢?如果我沒有這個底气,我還敢開“未婚證明”嗎?

  可是如果大家相信某些媒體的話,那我也沒辦法,按某些媒體的說法,我早就在“相夫教子”了!我的孩子也早就小學畢業了!

  記:在這件事上,你的心態是怎樣的?

  楊:只能說無奈吧!只能笑著說無奈……還能怎么樣?

  怀念從前的傳媒

  記:咱們再說說車的話題吧……前不久又是“車模型”又是“商人送車”的,你覺得“車”的話題會是個“句號”嗎?

  楊:應該是一個“句號”了吧!大家看一出鬧劇怎么會有那么大的耐心呢!在我眼里,這就是一出鬧劇,只不過自己不幸變成了主角而已。

  記:但是到現在還有人認定那輛紅色的“保時捷”就是你的,因為你在接受采訪時也說過自己有孩子的話,就坐在車后面……

  楊:我又沒有說是坐在那部車里……

  哎,真是的,這個聯想也太丰富了!

  記:在成為公眾人物之前,你有沒有想過走到這一步———你必須向公眾敞開自己的隱私?

  楊:我過去唱了那么多年的歌,大家都是了解我的,除了歌之外,其它任何事情我都不想說,因為我覺得那是自己的事,包括感情、親情和愛情。真的,跟觀眾只要分享音樂就足夠了!

  記:但是現在的傳媒逼著你把隱私拿出來跟大家“分享”……

  楊:(嘆气)所以我說……我怀念以前的傳媒。

  作者因楊鈺瑩而“失業”?

  以《東南快報》記者名義采訪的于飛,并沒有將“兩赴廈門、四進燒厝”才搞成的文章《楊鈺瑩早已嫁作賴家婦》在《東南快報》上發表,而是以“特約記者”的身份投到了千里之外的長沙。

  10月30日下午,記者致電福州《東南快報》總編室,向其了解于飛的相關情況。一小姐回答稱于飛以前是該報記者,現是特約記者,并說于大概是今年3月份到的報社,前不久已經辭職了。而次日該報總編室林姓工作人員則稱:“于飛現在是我們報社的特約記者。”除此之外,她說對于飛的過去不了解。

  記者致電刊登這篇文章的湖南某報娛樂新聞部,接電話的賀女士告訴記者,這篇文章是該報記者部約來的稿子,叫記者打電話到記者部找一位复姓上官的記者。而上官小姐卻稱該文是于飛主動向他們投稿的,并稱他們听過于飛提供的采訪錄音。

  11月1日下午,記者撥通了于飛的手机,于飛說此時正在開往昆明的火車上。

  記者問于飛,你當時在賴家呆了多長時間?于飛回答說自己不應該是被采訪的對象,要采訪去采訪他們當事人怎么說就行了。記者告訴他,當事人已完全否認說過那些話,于飛認為這沒關系,他有采訪錄音在手。記者請他把采訪錄音复制一份寄來,他回答說沒這個必要。

  記者問他,如果楊鈺瑩去香港開回“未婚證明”的話,他會對此有何評价時,于飛稱“沒有任何評价”。

  對于“為了全力追查這件事情,我已經辭掉了我的工作”一事,于飛解釋說他當時在《東南快報》身兼編輯和記者兩職,他沒有精力同時兼顧,于是就辭職了。

  有消息傳出:湖南某報花了5000元買下該稿。記者就此說法向于飛詢問時,于飛稱:“我倒是真的想有5000元,那就不用坐火車而是坐飛机到昆明了!”當記者問他當時是否是以楊鈺瑩的親戚和朋友的身份去賴家時,于飛的手机信號開始變得模糊不清,隨即斷線了。再打過去,只听到“您撥的用戶已關机”。當晚10時,再撥打該號碼,仍是關机狀態———而昨日中午,語音提示已改為“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已停机”。

  賴麗玲反擊“結婚”說

  本報記者于11月1日下午撥通了賴文峰之姐賴麗玲的電話———

  記者(以下簡稱“記”):那篇文章你看過了嗎?

  賴麗玲(以下簡稱“賴”):我是前天在网上看的。

  記:你覺得文章里說的是不是事實?

  賴:不是事實。

  記:你認為哪些地方不是事實?

  賴:第一,說他們結婚了,根本就沒有結婚嘛,只有訂婚;還有,他們是1997年底分手的,我們雙方家里是過后才知道的,絕對不是1999年才分手;再有,他們分手后我們還保持著朋友的關系,她也經常打電話過來,問我媽的身體怎么樣、我們家里人的情況等等。

  記:楊鈺瑩和你弟弟分手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賴:這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事情,我也搞不清楚。這事跟家里發生的事完全沒關系,純粹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關系,我想只是性格和脾气不合吧。

  記:看完文章后,你和你母親溝通過嗎?

  賴:他們來的時候我根本不知道。我母親說,那三個人自稱是崗崗(楊鈺瑩小名)的朋友———這個明擺著就是欺騙!

  記:楊鈺瑩跟你弟弟分手后,和你們家還來往嗎?

  賴:我們一直保持著朋友的關系,她給我打電話都稱我為姐姐,我們就像姐妹的關系。每一次打電話來,她都要我轉達對我媽的問候。

  記:你認為楊鈺瑩是個怎么樣的人?

  賴:我覺得她很單純、很善良,那些報道把她說成這個樣子、那個樣子,罵得那么難听,什么都說,簡直是太可怕了。

  賴母留客不到十分鐘

  記者對賴母林女士也做了短暫的電話采訪———

  記:你還記得那几個記者嗎?

  林:他們買了几個水果過來。我問他們是哪里的,他們都說是崗崗的朋友和親戚。三個人就坐在廚房隔壁餐廳的沙發上,一個說是福州來的,一個說是漳州來的,一個又說是重慶來的,就這三個地方。他們一直說小楊(楊鈺瑩)跟他們是親戚,叫他們來看我一下,問候几句,就這樣。

  他問小楊有沒有結過婚,我說沒有啊,只訂過婚,訂婚時我們雙方的家長都是同意的。

  記:你有沒有講過他們兩個在香港注冊結婚的事?

  林:沒有沒有,我不可能這樣講的。他們還問我她有沒有回來過,我說現在很少來啊,就通電話……什么結婚不結婚的,這都沒有跟他們談過啊。

  記:他們在你們家呆了多久?

  林:最多不超過10分鐘!他們問東問西問大問小,問來問去我頭都暈了,最后我跟他們發了火。我這樣講的:“你要問那個遠華的事情,我們都不知道,小楊更不知道,小楊都不知道遠華公司在哪里!”他們看見我哭了,然后就走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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