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局級貪官鉅額受賄被判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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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局級貪官鉅額受賄被判罪
2004-10-2909: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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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中國四川爆出一建設局長涉嫌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日前,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財産人民幣5萬元。

據華西都市報28日報導,1996年至2003年2月,楊春林任南充市鄉鎮企業局局長、市建設局局長期間,先後受賄南充某建築公司經理、某開發商、四川某公司董事長等人民幣2.6萬,3萬,1萬元不等;且有人民幣177萬多元、美金15092.98元、港幣14180元,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

經審理確認,楊春林非法收取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已構成受賄罪;鉅額財産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來源不明,構成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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