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諾契特長子因持槍買贓車被判刑541天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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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諾契特長子因持槍買贓車被判刑541天
2004-12-1410:2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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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前智利強人〔皮諾契特〕的長子因非法持槍、買贓車,被法院判處541天的有期徒刑,及五十萬披索罰金,相當於新台幣三萬元。〔皮諾契特〕的長子〔奧古斯托〕在他父親遭法院以〔謀殺綁架罪名〕起訴的幾個小時候,也被法院判刑。〔奧古斯托〕被控2001年在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一輛〔載卡多〕贓車,檢方在搜索調查時,從〔奧古斯托〕的家中查到一把沒有登記的手槍。法院因此宣判〔奧古斯托〕因買贓車判處541天徒刑,非法持槍罰款五十萬披索。〔奧古斯托〕否認所有指控,並聲稱這是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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