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一男子因不識刑警隊長慘遭凌虐十小時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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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一男子因不識刑警隊長慘遭凌虐十小時
2004-08-1114:1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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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1日電)中國甘肅蘭州寧縣一名電力所員工馮軍只因不認識該縣刑警隊長豆好文,就惹來橫禍,慘遭凌虐十小時,被害人不甘受辱申訴,全案已交由檢察官偵辦。調查發現,加害人竟然還是「十大傑出青年」。

「有眼不識泰山」就該被罰?上述案例對一般人而言簡直難以想像。蘭州晨報報導,馮軍認識該縣刑警隊副隊長及一名員警,但不認識隊長,結果竟讓隊長豆好文吃味不已進而痛加凌虐。

被害人最後趁著傷重被囚禁時,以行動電話通報親友搶救才結束一劫。消息曝光後,寧縣公安局副局長表示,已經停止加害人職務,傷者住院治療費用全由公安局墊付。

寧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有旺說,全案已進入調查階段,豆好文被令交保候傳。諷刺的是,豆好文今年才因破獲一起盜竊案被寧縣獲選為十大傑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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