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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不想被叫購物狂 挑八萬燈飾耍店員
2005-10-08 04: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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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如虹╱綜合報導

當明星真辛苦,有錢想當「購物狂」都還得看媒體臉色!港星張柏芝為了洗刷「購物狂」的形象,日前就在香港媒體面前上演一場「棄燈而逃」記。

不想被叫購物狂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導,張柏芝雖然在交了新男友Jeroen之後,個性改了很多,變得反璞歸真,但是女人潛在的購物狂,卻仍不時出現在張柏芝身上,就像她最近接拍的新片「愛女人購物狂」一樣,戲裡戲外,都不改其「愛買」的特質。

日前張柏芝和前緋聞男友陳小春在香港灣仔鬧市一費飾店門外拍戲,張柏芝穿著一身護士服和穿西裝飾演富豪的陳小春在燈飾店門口走來走去,因為張柏芝的戲份比較輕鬆,趁著拍片空檔,情不自禁就走進燈飾店。

店員一看到大明星大駕光臨,馬上熱絡地上前一一做介紹,店內的燈飾從數千元港幣到數萬元港幣不等,店員邊介紹還邊拿起計算機表示將給張柏芝打折,張柏芝逛了一圈後,挑選了掛牆燈及吊燈三、四個款式,其中一盞燈還從六千元港幣打對折為三千元港幣,算是對張柏芝很禮遇,店員細心地幫張柏芝寫好價目表,挑選的燈飾將近兩萬塊港幣(約台幣八萬元 )左右。

看到記者落荒逃

張柏芝在燈飾店門口拍了三個小時才收工,就當她收工要上車走時,燈飾店的店員趕緊跑出來說:「妳要的燈都已經包好了,妳不要走呀!」但因為現場有記者在拍照,只見張柏芝一臉尷尬地說:「我只是看一下,並沒有要買。」隨即上車離去,結果那場面也被香港記者形容為棄「燈」而逃,還真是有點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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