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度記者節 名人雜誌原記者鄭重聲明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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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度記者節 名人雜誌原記者鄭重聲明
名人雜誌原記者
2005-11-09 15:1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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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2005年11月8日。今天是記者節。跟平常沒有甚麼兩樣。
還是很高興。因為我和幾個朋友已經決定皈依基督,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聲明一 討薪3年未果反被判緩刑1年 聲明退出團隊

本人聲明退出當年加入的共青團和少先隊,並繼續做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

在原名人雜誌社長、現黑龍江出版總社副社長(副廳級)於曉北的領導下,官商黑惡勢力勾結,在北京製造了震驚新聞界的名人雜誌記者冤案。本人和朋友們多次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討薪3年未果,反被判緩刑1年。而責任人於曉北卻被提拔為副廳級幹部,不知道是真有甚麼業績,還是討得了哈爾濱某權貴的歡心?

是名人雜誌記者冤案漫長而黑暗的維權歷程改變了我和我的朋友們的信仰。我們非常震驚地親身經歷了黑暗的歷程,至今還在黑暗中摸索。

嚴格來說,名人雜誌記者冤案是很小的一個案子,非常簡單,但是連北京市委劉淇書記的批示都解決不了問題。正像魯迅先生所說的,在中國似乎搬個凳子都需要流血。可悲的是,流了血,凳子也未必能搬動。

聲明二 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借用中華民族的偉大烈士林昭姐姐的一句話:歷史將宣判我無罪。比起林昭姐姐,我受的這點委屈真的不算甚麼。潑給我的髒水,必將反潑回這些害人者。

本人不承認北京市朝陽區法院2003年對本人所謂故意傷害罪的判決,並對假借法律名義侵犯本人權利的公檢法人員表示最強烈的譴責,希望它們能夠改邪歸正。

聲明三 名人記者冤案責任人必須承擔責任

對製造名人雜誌記者冤案的主要責任人,本人保留一切維權手段。它們是:
原名人雜誌財務經理、非法持有2級警司警官證的宋瀟;
原名人雜誌社長、現黑龍江出版總社副社長於曉北;(於曉北手機:13904513452)
原名人雜誌副社長趙立程;
宋瀟前任丈夫、哈爾濱前副市長兒子;
北京市朝陽區公安分局某警察,宋瀟前任丈夫的朋友;

對以上幾位已經喪失人性和良心的「人」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希望它們能夠改邪歸正,並接受法律的懲罰。

歡迎海內外所有媒體關注名人雜誌記者冤案。聯繫:[email protected]

名人雜誌原記者
2005年11月8日

附:

1、原《名人》雜誌記者致胡錦濤總書記公開信
2、哈爾濱前副市長兒媳非法擁有警官證 蓄意造假製造冤案
http://www.dajiyuan.com/gb/4/8/7/n619885.htm
3、《名人》記者冤案引起網絡公憤和高層關注 劉淇批示嚴查
http://www.dajiyuan.com/gb/4/8/24/n637882.htm
4、名人雜誌記者冤案責任人於曉北未受處罰 反升黑龍江出版總社副社長
http://www.dajiyuan.com/gb/4/10/14/n689612.htm(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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