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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電視台原台長受賄判囚
2005-12-2915:1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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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中國海南電視台原台長鹿松林因涉嫌受賄,被海口中級法院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海南日報報道,一九五五年出生的鹿松林,從一九八九年起先後擔任海南電視台副台長、海南電視台台長、海南廣播電視台黨委書記、海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二零零五年5月二十3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海南省檢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十2月9日,鹿松林涉嫌受賄案在海口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一審法院二十8日判決指出,鹿松林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人民幣七十二萬六千元人民幣、港幣九萬五千元、美金二萬元、勞力士手表一支,價值五萬三千五百元人民幣,受賄金額大,但認罪態度較好,處以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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