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越裔男子在越南走私毒品被判死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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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越裔男子在越南走私毒品被判死刑
2005-04-25 17:1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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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訊】(大紀元傑瑞編譯報導)一名越南裔的澳大利亞男子因走私毒品在越南被判死刑。

據《澳洲人報》駐越南河內特派記者消息,越南青年報報道,45歲的阮文青(Nguyen Van Chinh),於4月23日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其同夥的兩名越南婦女被判終生監禁,另一名被告被判20年徒刑。

該報說,這四人被捕的時間為2002底,當時他們正在胡志明市購買一公斤海洛因,用以販往澳大利亞。而上個月,胡志明市高等法院剛剛駁回了另一名越南裔的澳大利亞男子的死刑上訴。

越南在毒品方面的法律在全球堪稱嚴格。任何人只要被發現攜帶300克以上的海洛因,或10公斤以上的鴉片,均會面臨死刑。不過,被判死刑的外國人士很少被真正執行死刑。2000年4月,越裔的加拿大婦女阮氏惠(Nguyen Thi Hiep)成為了自1975年以來的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因走私毒品而被執行死刑的西方人士,該案為兩國的外交關係蒙上了陰影。而在2003年3月,同樣因走私毒品被判死刑的澳洲婦女黎美琳(Le My Linh)獲得終生監禁的減刑。當時她的上訴被法庭駁回,但由於來自坎佩拉的外交壓力,越南國家元首陳德良(Tran Duc Luong)接受了她本人要求寬恕的請求。

據越南官方媒體和法官們的資料,越南這個共產黨國家去年共判處115人死刑,82人被槍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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