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政府給予厄瓜多前總統布卡蘭政治庇護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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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政府給予厄瓜多前總統布卡蘭政治庇護
2005-05-0710:0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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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明興巴拿馬市六日專電)巴拿馬政府六日發佈第一百三十八號行政命令,決定給予厄瓜多前總統布卡蘭政治庇護。

巴拿馬政府在新聞稿中指出,在厄瓜多總統古提瑞茲遭罷黜之後,布卡蘭於四月二十五日在秘魯首都利馬向巴拿馬大使館提出政治庇護申請,在申請書中他表達對自身安全的極度擔心與恐懼。

巴拿馬政府表示,巴拿馬是根據一九三三年蒙狄維歐協定與一九五四年卡拉卡斯協定的歷史慣例,在地區社會與政治穩定的需要下,決定給予布卡蘭政治庇護,並相信這項決定有助於達到此目的。

巴拿馬政府給予布卡蘭政治庇護也是根據一九六0年六月三十日國內頒布的第十六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該條法令並經一九六五年九月二十日第十三號法令及一九六六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三十八號法令修正,授權行政部門依其意見及政治、種族、宗教及其他任何類似理由得給予那些為尋求自身安全而逃離自己國度或其他任何地方的人們及其家人政治庇護。

布卡蘭自四月二十七日起就待在巴拿馬境內等候巴拿馬政府同意給予政治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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