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國會議員被以推翻政府罪名判刑七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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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國會議員被以推翻政府罪名判刑七年
2005-08-0912: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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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報導】(中央社金邊九日法新電)柬埔寨反對黨國會議員昌尼,今天被一個軍事法庭以陰謀推翻政府和詐欺罪名,判處七年徒刑。

法官索爾說:「我已決定判處昌尼七年徒刑,刑期從二00五年二月三日他被捕開始。」

他說,法庭已獲得足夠的證據顯示,昌尼和他的山嵐西黨同僚皮謝斯有罪。皮謝斯已在挪威獲得政治庇護,所以他是被缺席審判。

索爾法官判處皮謝斯五年徒刑。

昌尼是在柬埔寨國會取消他和他的上司山嵐西及第三名反對黨議員波區議員豁免權後被捕。山嵐西和波區則即時逃往國外。

取消這些反對黨人士的豁免權引起了柬埔寨國內反對運動人士、美國、聯合國和總部設在美國的人權觀察組織的嚴厲批評。

此案被廣泛的視為柬埔寨政府企圖鎮壓異議分子。

昌尼被控籌組非法的武裝團體,並且藉此收取入費會。昌尼已堅決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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