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警察:州長阿諾車禍時 沒有機車執照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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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警察:州長阿諾車禍時 沒有機車執照
2006-01-12 23: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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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洛杉磯十一日法新電)美國加州州長阿諾史瓦辛格本週末騎乘哈雷機車發生事故,但是他出意外的時候,並沒有機車駕駛執照。

這位前好萊塢影星八日和十二歲兒子騎乘哈雷機車,不料與一輛汽車發生碰撞,阿諾嘴唇縫了十五針,兒子派崔克則毫髮無傷。

洛杉磯警局警官費登昨天說:「阿諾的確有汽車駕駛執照,但是這種執照並非摩托車用。他犯了輕罪,技術上來說,那是違法的。」

但是加州車輛科引述不同章節的交通法規指出,有汽車駕照者可以騎乘三輪機車,不需要另有特別證照,因此阿諾沒有違法。

阿諾的兒子當時坐在機車側邊的邊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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