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表示它有權發展核武但無意討論這個問題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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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表示它有權發展核武但無意討論這個問題
2006-10-3116: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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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東京三十一日法新電)日本內閣官房長官鹽崎恭久今天表示,儘管施行和平憲法,日本仍擁有發展核武的法律權利,但是東京無意考慮這個長久以來被視為禁忌的想法。

在北韓十月九日宣布進行首次核子試爆後,已有著名國會議員和決策官員呼籲討論日本應否發展核武的問題。

鹽崎在記者會表示,美國強加於日本的和平憲法,允許日本「擁有最低限度的自衛能力」,「從理論以及嚴格的法律意義來說,核武應該包括在內,但這不是政府的政策」。

他說:「政府無意改變非核三原則,也無意討論這個問題。」

鹽崎是在回應執政自民黨政調會長中川昭一的最新談話。

中川昨天說:「政府堅持不擁有核武的政策,但是政府也表示,依據憲法,政府可被允許擁有核武。」

中川是首相安倍晉三的親信,他曾數度表示,鑒於北韓的核子威脅,日本有必要討論應否擁有核武的問題。

安倍強力支持修訂憲法,賦予日本更積極的軍事角色,但是他一再重申排除討論發展核武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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