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今發佈外國媒體採訪北京奧運相關規定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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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今發佈外國媒體採訪北京奧運相關規定
2006-12-01 14:1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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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中共國務院今天公布2008北京奧運及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大陸採訪規定;規定指出,凡是持註冊卡採訪的外國記者,可以不需簽證,多次進出大陸。

據新華社報導,這項外國記者採訪奧運規定中,明訂外國記者如果要到大陸採訪奧運,應該先向中共駐外機構辦理簽證,一旦得到奧運採訪註冊卡的記者,可以多次出入大陸,不必再辦簽證。

這項規定也指出,在北京奧運舉行期間,外國記者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就可以進行採訪;此外,外國記者如果有需要,也可以透過外事服務單位,聘用中國公民協助採訪。

這項規定從明年元月一號起施行,到2008年10月17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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