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開放十八國五年長期多次入境觀光簽證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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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開放十八國五年長期多次入境觀光簽證
2006-12-0120:0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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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傳信新德里一日專電)印度政府主管觀光事務部今天表示,為推動印度成為國際觀光客的最愛,觀光部決定提供長期多次入境觀光簽證,初步將以十八個國家的觀光客為對象。

據觀光部聲明,這些國家包括法國、德國、盧森堡、荷蘭、比利時、芬蘭、西班牙、瑞士、挪威、冰島、紐西蘭、日本、南韓、越南、阿根廷、巴西、智利和墨西哥。

聲明表示,長期觀光簽證有效期為五年,可以多次入境,但每次入境停留印度時間不得超過九十天,且停留目的只限於觀光旅遊。

觀光部在另一項聲明中也表示,為吸引更多觀光客源,印度政府正計劃推出鄉村旅遊、醫療旅遊及宗教旅遊等多項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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