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不參選聯國人權理事會理事席位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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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不參選聯國人權理事會理事席位
2006-04-0915:3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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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坤原華盛頓九日專電)美國國務院宣佈,美國沒有計畫參選聯合國新成立的人權理事會理事國席位,但美國會支持人權理事會在全球推展人權。

國務院昨天發表新聞稿說,在本區域裡有長期堅定支持人權的國家出馬競選理事會,美國樂觀其成。

新聞稿說,從前總統羅斯福的夫人伊莉娜開始推動人權到今天,美國一直在全球推展民主,未來美國仍將繼續這樣做下去。

聯合國大會於三月十五日以一七○票贊成,四票反對,三票棄權,通過成立人權理事會,取代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效果不彰飽受批評的人權委員會。投下反對票的四個國家是美國、以色列、馬紹爾群島和帛琉。

根據決議,人權理事會設四十七席理事,以地區平均分配,亞洲和非洲各十三席、拉丁美洲八席、西歐七席、東歐七席。理事會成員任期三年,最多可連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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