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三選委會委員涉濫權瀆職被判四年徒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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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三選委會委員涉濫權瀆職被判四年徒刑
2006-07-2515:0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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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泰國刑事法院今天判決,有三名選舉委員會的委員,涉嫌濫權瀆職,讓多名資格不符的候選人,參與今年4月的第二輪國會大選,他們三人都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法院裁定說,這三名選委會委員,涉嫌讓已經參選過4月二號選舉的三名候選人,再度參與4月二十三號的第二輪國會選舉,而這是嚴重地違反了泰國的選舉法規;泰國法院已經判決,這場選舉是無效而且違憲的。

報導說,泰國法院的這項判決,等於是給政治聲望已經跌到谷底的泰國總理戴克辛,再度的重大打擊;而泰國國王「蒲美蓬」也已經核准,泰國將在今年10月十五號,重新舉行國會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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