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公園溜狗 採行罰款措施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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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公園溜狗 採行罰款措施
2007-10-22 20:08 中港台時間|10-22 07: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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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二十二日專電)南韓首爾市政府今天透露,基於「城市公園條例」試行期即將於月底結束,因此,十一月一日開始,在首爾公園與愛犬散步,未給愛犬栓頸套或未處理愛犬的大小便,將分別處以五萬韓元(約五十五美元)和七萬韓元(約八十美元)的罰款。

首爾市宣稱,雖然法律有明文規定,但由於沒有具體的罰款金額,因此,至目前為止,並沒有起約束作用。但隨著載有上述內容的「城市公園條例」於下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將可以據此採行罰款措施。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據「城市公園條例」規定所適用的首爾市公園,包括:世界盃公園、汝矣島公園、首爾林園等所有被指定為都市規劃設施的公園。至於小社區內的小公園等非都市規劃設施公園,並不在這次規定的適用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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