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發生首樁違反反奴隸法案例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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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發生首樁違反反奴隸法案例 
2007-04-25 13:29 中港台時間|04-25 24: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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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曼谷二十五日專電)一名曼谷的女性商人因為違反「反奴隸法」,非法將一名來自武里喃府的女工視為奴隸使用,遭到泰國法院判刑七年,這也是泰國反奴隸法頒布以來,第一起因為違反此法而遭到判刑的案例。

五十歲的曼谷女商人維帕蓬除了因為反奴隸法必須服刑七年之外,還必須因對未成年少女的身體強加傷害,另外服刑三年半以及賠償二十萬泰銖。

過去相關案件的判例,大多是以傷害罪或是違反勞工法而遭到判刑,這是泰國史上第一起因為反奴隸法而判刑的案例,人權律師希瑞旺強調,這個判例將有助於未來更多的受害者以反奴隸法尋求法律救濟。

泰國有許多勞工遭到雇主以監禁、不良工作環境等方式對待,但檢方一向不以反奴隸法為起訴依據,因為檢方對奴隸的條件認定相對嚴格。

維帕蓬在二零零三年雇用一名十三歲的女性,而且要求這名未成年少女每天必須從清晨四時一直工作到隔日的凌晨,全年無休;工作內容包括了三餐的準備、環境打掃、洗衣、洗車以及其他雇主的要求;每天雇主只供應一、兩餐,如果惹雇主生氣,常常一整天沒飯吃,並且禁止外出與家人聯絡。

若是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維帕蓬常用鐵條或是家俱給予處罰,而在一年之後,這名女傭因為頭部與背部嚴重受傷而被送回老家,她在這一年完全沒有拿到工資。

維帕蓬的律師表示,維帕蓬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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