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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副貿易代表:美台洽簽FTA 條件尚未成熟
2007-07-1209:29 中港台時間|07-1120: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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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坤原華盛頓十一日專電)美國副貿易代表巴提亞今天表示,美台談判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時機尚未成熟。除了貿易促進授權法案(TPA)已於六月底到期失效,國會是否同意延期尚在未定之天外,台灣在投資保障、藥品、智慧財產權、農產品等方面仍需持續改進,使雙邊貿易繼續穩健發展。

巴提亞是在美台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兩天會議結束後,在美國貿易代表署舉行新聞簡報會,被問到會議是否討論到雙方何時簽署FTA的問題時,作了以上答覆。

巴提亞形容這次TIFA會議非常成功,台灣代表團有備而來,對各項議題的事前準備都下了功夫。他強調,台灣是美國的貿易夥伴。去年雙邊貿易總額超過六百億美元。TIFA會議有助於繼續加強雙邊貿易合作。

他說,雙方在這次會議中,對如何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HO)的規範,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指導原則下,加強農產品貿易的合作,作了深入的討論。

在投資議題方面,雙方討論了如何改善投資環境、加強投資保障、建立公正的貿易糾紛仲裁制度及決策透明化等。

雙方也就藥品、政府採購、智慧財產權等問題交換意見。美方對台灣近年來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所做的努力,包括成立智慧財產權法庭及對違反智慧財產權者處以刑事責任等,表示肯定。但美方認為在保護大學書籍的智慧財產權方面,台灣仍有改進空間。

被問到台灣方面在會議中是否提出洽簽FTA的議題時,巴提亞直截了當地表示,美台談判簽署FTA的條件尚未成熟,除了TPA法案已過期,國會是否同意延期是未知數外,台灣在加強美台雙邊投資貿易的一些議題上,仍需繼續改善,才能更廣泛而深入地強化雙邊經貿關係。

問及美國是否因「一中政策」而排除與台灣談判簽署FTA,巴提亞鄭重否認。他說,美台簽署FTA的障礙,純粹是因為TPA已過期,以及台灣仍需在部份雙邊投資貿易條件的改善上繼續努力。

被問到兩岸三通是不是美台簽署FTA的前提條件時,巴提亞也否認。他說,至目前為止,美國尚未與台灣進行任何恰簽FTA的諮詢,當然也就不會有所謂的前提條件。他強調,從美國與其他國家簽署FTA的諸多前例可以看出,美國與他國簽署FTA,端視雙邊投資貿易環境及條件是否成熟,及對方在經濟改革和開放上是否有所承諾,不會有預設前提條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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