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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王簽署御令批准新憲法
2007-08-2508:21 中港台時間|08-2419: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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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8月24日報導) 泰王普密蓬周五簽署御令,批准實星期日全民公決中通過的泰國新憲法草案。

去年9月19日,泰國政變當局在成功發動軍事政變、推翻前總理他信政權的當天宣佈廢除當時施行的泰國第16部憲法,並用臨時憲法。

此後歷經數月的憲法修訂工作,第18部憲法草案於今年7月經制憲大會審議通過,並在8月19日的全民公決中贏得57.8%的支持,順利獲得通過,為在十二月廿三日大選剔除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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