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裁決諾列加可被引渡到法國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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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官裁決諾列加可被引渡到法國
2007-08-2715:35 中港台時間|08-2702: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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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中文部2007年8月25日華盛頓報導)一位美國法官裁決前巴拿馬獨裁者曼紐爾.諾列加可以被引渡到法國。諾列加在法國被控犯有洗錢罪,有可能被判10年監禁。星期五,在邁阿密的聯邦法庭上,美國資深地區法官威廉.霍威勒駁回了辯護律師的爭辯。辯護律師聲稱,諾列加是戰俘,按照日內瓦公約,在他服刑17年並於下個月被釋放時,應當返回巴拿馬。

諾列加的律師說,法官的裁決令人失望,而對這樣的結果,巴拿馬也負有部份責任,因為巴拿馬官員沒有提出他們自己的引渡要求。

美國另一家法庭將在星期二重新審議法國的引渡要求。美國在1989年出兵巴拿馬,抓獲了諾列加,諾列加被控犯有販運毒品和其他罪行,並在1992年被定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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