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家長懷疑小孩受電訊發射站輻射感染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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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家長懷疑小孩受電訊發射站輻射感染
2008-11-21 02:57 中港台時間|2013-09-15 24: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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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0日電)據報導,中國大陸深圳市一些家長曾向當局投訴,質疑大型通訊發射站造成他們的小孩出現流鼻血及掉頭髮等症狀。

新浪網今天轉述當地報章的報導表示,深圳市政府有意統一規畫無線電通訊站,目的之一是防止輻射汙染,影響人體健康。

報導表示,該市人大常委會今天通過「深圳經濟特區無線電管理條例」草案修改建議稿,將提交二審並蒐集民眾意見。

據稱,當局之所以統一規畫當地無線通訊站的原因之一,是有家長懷疑小孩的學校由於接近通信發射站,導致健康出現問題。

報導指出,福田區荔園小學北校區和深圳實驗幼兒園的家長們提出了設置在離學校不到五米的六個大型移動基地台可能危害學生健康的問題。

報導引述家長說,他們發現許多孩子出現了流鼻血、掉頭髮、身上長白斑等現象,一些孩子在感冒後檢查的白血球低於正常值,還有個別三年級孩子查出了白血病。

當時家長代表為此與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進行了交涉,並對答覆表示不滿意。

報導表示,今天通過的草案中,移動通訊基地台共享問題是立法的爭議焦點之一。

報導引述市人大常委會經濟工委負責人說,公眾移動通訊基地台的站址屬於城市基礎設施,是一種稀缺的公共資源。

由於缺乏統一規畫,各運營商根據自身需要重複建設,使有限的站址資源日益緊缺,不利於公眾移動通信事業的發展。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對基地台站址實行統一規畫、資源共享。

報導表示,草案在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一審時,市政府在說明當前的立法背景時提出了電磁波環境汙染問題,認為各種有害電磁干擾及引起的電磁波環境汙染,已經成為群眾關注焦點。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律師鄧磊認為,目前通信基地台的重複建設既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又造成了對這一地區的電磁輻射影響到人民的生活健康,立法應當以社會利益最大化為原則,以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減少重複建設,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立法目的。

在多方聽取意見後,提交二審的建議稿規定,設置、使用列入國家「電磁輻射建設項目和設備名錄」的無線電台(站)的,還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並由市環保部門對其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進行審核。

此外,未經市環保部門審核通過的,不得設置、使用;市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履行電磁環境的監測職責,採集、分析、儲存無線電監測數據,展開對電磁環境狀況調查與評估,編製無線電環境監測報告。

在看到二審稿後,荔園小學北校區的家長代表表示,這部立法可以參考「北京市移動通信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在防止移動通訊產生的電磁輻射汙染方面制訂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以保障公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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