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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世界日報違勞工法需賠償
2008-03-0116:19 中港台時間|03-0103: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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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3月1日報導)美國洛杉磯法庭判決,中文報章《世界日報》強逼員工加班不補水及沒午膳時間,需賠償519萬美元。

《世界日報》原於去年已被判罰269萬元賠償予員工,而地區法官今日再加罰款及利息250萬美元。

代表工人的律師表示,有關判決明顯向僱主表明,不能欺負外籍勞工。全部519萬將賠償予工人,法庭稍後才決定有關法律費用。

代表《世界日報》的律師表示,他們對上訴很有信心,將可扭轉結果,因該批員工專業人士,而他們大部分均在家中工作,每周只需回辦公室一次,接受培訓。

工人於2004年向僱主提出集體訴訟,指僱主違反勞工法例,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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