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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司法部同意波蘭斯基交保釋放
2009-11-2700:11 中港台時間|11-2611:1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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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蘇黎世26日路透電)瑞士當局今天表示,他們不準備對名導演羅曼波蘭斯基(Roman Polanski)獲准交保釋放的裁定提起抗告。羅曼波蘭斯基正抗爭引渡他至美國,接受1970年代他與13歲少女發生性關係一案的審判。

司法部聲明表示,該部決定不對瑞士聯邦刑事法庭25日的裁定提出上訴。刑事法庭准許波蘭斯基的釋放聲請,一旦他提出保釋金即可開釋。

聲明說:「保釋金提交後,波蘭斯基即可獲得釋放,他的身份證、旅行文件都已寄存,電子監視系統已設置並測試過。」

瑞士聯邦刑事法庭裁決,曾獲奧斯卡獎的羅曼波蘭斯基可以在提出449萬美元保釋金的情況下釋放,惟需在他格斯泰德(Gstaad)的農宅居家軟禁。(譯者:中央社毛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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