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泡亮度標示「流明值」 歐盟明年上路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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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泡亮度標示「流明值」 歐盟明年上路
2009-05-2509:37 中港台時間|05-2420: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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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訊】〔自由時報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根據歐盟新規範,明年燈泡上的標示將以「流明」值,取代現行的「瓦特」值,歐盟認為此舉可以讓民眾能更精確地挑選適合的燈泡,但批評者認為,這反而讓人更混淆。

「流明」(Lm)是光通量單位,代表一枚燈泡發出人眼能感知的光能單位;「瓦特」(W,Watt)則是燈泡發光所消耗電能的功率單位,係以改良蒸汽機而推動工業革命的十九世紀蘇格蘭科學家瓦特為名。歐盟決定從明年九月起,燈泡上以標示「流明」值為主,另外用較小字體標示一枚白熾燈泡發出相同流明值所消耗電能的「瓦特」數。

例如,一枚八百流明燈泡相當於傳統六十瓦白熾燈泡;但不同種類燈泡,每瓦的流明數也不同。

歐盟認為,流明數可以讓民眾更準確地判斷省電燈泡發出的光能有多少。這項改變會讓消費者更容易選擇,清楚知道燈泡發出的光量,而非消耗的電力。歐盟正逐步淘汰白熾燈泡,二○一二年全面淘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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