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陪審團判煙草公司賠償1380萬美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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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陪審團判煙草公司賠償1380萬美元
2009-08-25 18:12 中港台時間|08-25 17: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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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怡安綜合編譯)美國陪審團星期一(24日)要求香煙製造商菲利浦.莫里斯(Philip Morris)公司支付懲罰性賠償1380萬美元給煙齡47年,因肺癌而死的婦人之女。

洛杉磯的陪審團是以9比3通過決議,本案的原告朱蒂.布洛克(Jodie Bullock)獲悉後表示歡迎,她的母親貝蒂(Betty)從17歲開始抽莫里斯旗下品牌的香煙,並於2003年,以64歲之齡死於肺癌。2001年4月,貝蒂控告菲利浦.莫里斯公司欺騙,並要求對其病情負責。2002年,陪審團判決莫里斯必須給付280億美元的巨額賠償,後來法官將金額降為2800萬。

莫里斯公司說,貝蒂隨時可以因為已知的吸煙損害停止抽煙。莫里斯公司上訴賠償金額過高,2008年美國上訴法院推翻陪審團裁決,陪審團於是做出75萬美元傷害賠償及10萬美元痛苦賠償的新決議。隨後朱蒂不服,再度提出上訴。

莫里斯公司的辯謢律師於庭外表示,莫里斯還未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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