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情侣结婚被法庭援引拿破仑法典判无效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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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情侣结婚被法庭援引拿破仑法典判无效
2010-12-2910:55 中港台时间|12-3013: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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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0年12月29日讯】(大..;综合报导)旅居法国格尔诺布尔的一对法中青年伴侣打算结婚,不料他们的结婚申请却遭当地法庭援引1803年法国的一项法律而拒绝。

据法广的报导,申请结婚的这对情侣是27岁的中国香港女子马曼新(Man Sin Ma,音译)和25岁的法国男子斯特凡.萨日(St□phane Sage)。在法国男子的父母向法庭表示反对二人的婚事后,法庭根据沿用于拿破仑时期法典的民法第173条,判其结婚申请无效。

这对中法年轻情侣是2009年在格尔诺布尔大学校园相识的。希望与中国女子结婚的斯特凡.萨日表示,他的父母先是指马曼新为取得法国居留身份而结婚,后来又说她是中国政府的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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