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致律师函警告“谷姐”侵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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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致律师函警告“谷姐”侵权
2010-02-0822:26 中港台时间|2013-06-2814: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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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月8日讯】(大..;记者李晓宇综合编译)因谷歌事件而迅速窜红网络的山寨网站“谷姐”日前收到谷歌发来的律师函,谷歌要求“谷姐”2月8日停止侵权,否则将保留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

据《深圳经济日报》报导,谷歌在律师函中称“谷姐”模仿和抄袭谷歌公司的LOGO,会使公众误以为谷歌与“谷姐”存在某种授权联系,因此构成了对谷歌注册商标权的侵犯。

据法新社消息,“谷姐”的经营者有意在其网站上张贴一些含糊其辞的声明,使得媒体推测其得到谷歌的支持。

今天(8日)早上,谷姐网将原来的域名跳转到另外一个网站(http://dierqi.com),试图通过变换域名的方式继续侵权,但依然抄袭谷歌的LOGO。

“谷姐”今年1月14日上线,网站的LOGO和页面风格均模仿谷歌网站,而且也提供类似谷歌搜索引擎的服务。据昨天的Alexa的流量统计,谷姐的七天平均排名已经达到1729,如此短的时间内获得如此高流量的确令人惊讶,但“谷姐”的流量完全是建立在谷歌事件的广泛影响之上。
  
据报导,这个山寨网站本身确实已经侵害谷歌,虽然其LOGO和页面风格模仿谷歌,但其内置的搜索引擎调用的却是百度的接口,搜索界面和百度也完全一样,广告信息也是百度的,LOGO上也有百度的标签,还四处宣传和炒作,难怪会收到谷歌中国的律师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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