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喝啤酒要被鞭刑 马国决定以社服替代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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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喝啤酒要被鞭刑 马国决定以社服替代
2010-04-0113:59 中港台时间|04-0114: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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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4月1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马来西亚一名妇女因为喝啤酒被判处鞭刑,引起舆论及各方抗议争论,当局今天决定减免这名妇女的鞭刑,而以三星期的社区服务取代。

马来西亚模特儿“卡提嘉”在2007年12月,在滨海度假胜地与朋友一起喝啤酒,违反回教律法,而在去年七月被判处鞭笞6下,由于她是马来西亚第一位因喝酒被判鞭刑的妇女,因此备受各界瞩目,国际人权组织呼吁马来西亚政府取消这种不人道的处罚。

“卡提嘉”的律师说,昨天(周三)晚上,“卡提嘉”接到“彭亨州”当局的信件,通知她说,彭亨州苏丹决定减免她的鞭刑,而改以三星期的社区服务,做为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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