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没啥用 阿富汗女权仍低 | 大紀元
大紀元
立法没啥用 阿富汗女权仍低
2011-11-2320:00 中港台时间|11-2320:14 更新
0

【大..;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喀布尔23日法新电)联合国今天表示,一项目的在保护阿富汗女权、把童婚与强暴等明订是犯法行为的指标性法律,仅用于起诉极少数案例。

联合国指出,“根绝妇女受暴”(Elimination ofViolence against Women)法律于2009年制定,但阿富汗法庭仅依该法判决100多起案件,其他案件多半仍凭据伊斯兰教教法处理。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UNAMA)与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发表这项报告,强调在美国领军进入阿富汗并推翻塔利班政权10年后,阿国的女权问题依然严重且挥之不去。

该调查报告指出,阿富汗多数妇女受暴事件未获报案,故去年3月至今年3月间,登录的妇女受暴案件计有2299起。

报告显示,登记的妇女受暴案件中,仅7%、155起案件遭到起诉;而法庭根据根绝妇女受暴法判决的案件,更只有101起,仅占4%。(译者:中央社张雅亭)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