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案 夏普奇美等付钱和解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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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案 夏普奇美等付钱和解
2011-12-07 08:21 中港台时间|12-07 08: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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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2月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7日电)夏普(Sharp Corp.)、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与其他6家电脑和电视液晶显示器(LCD)制造商,之前遭LCD直接购买商控告操纵价格后,现在同意支付3.88亿美元和解。

根据5日旧金山联邦法院公布的资料,日本最大面板制造商─夏普支付1.05亿美元,全球最大电视制造商─三星付款8270万美元,台湾最大液晶显示器制造商─奇美电子支付7800万美元。

根据2007年集体诉讼案的资料,这些公司涉嫌操纵液晶显示器价格,从1999到2006年购买萤幕或含有液晶显示器产品的公司,都遭受哄抬价格之害。

三星发言人未能立即回应询问此案的来电。在正常办公时间后寄送至夏普发言人和奇美电公关部门信箱,询问评论的电子邮件都未能立即得到回应。(译者:中央社陈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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