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死别人 自己偿命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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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报应实录
冤死别人 自己偿命
严自律
2011-09-2203:25 中港台时间|09-1423: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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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有个裴某,裴某有一妻一妾。裴妾夏沉香,一日在井边洗衣时,裴妻所生之子误堕井而死。

裴妻上诉到州府,说是裴妾夏沉香将其子挤入井中。州吏换了三次审判官,都判决对夏沉香杖击一百,然后释放。唯独陈睦,坚持要判夏沉香以死罪,并予执行。

事后,陈睦回到京师。这时,他去拜访一位异人邢生,向刑生讨问自己的吉凶。那位邢生,拒绝回答他,却转身对自己的亲信,悄悄的说:“他冤死夏沉香,快要遭到报应了吧?”陈睦在旁边,竖起耳朵,听到了这话,身冒冷汗,食不甘味。几天后,便死去了。

(事据明代郑瑄《昨非庵日纂》)

--摘编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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