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院通过奥巴马健保法 共和党拟废除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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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院通过奥巴马健保法 共和党拟废除
2012-06-29 02:17 中港台时间|06-29 22: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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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2年06月29日讯】(大..;记者林南、徐清风报导)美国最高法院今天(6月28日)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医疗改革做出裁决,大法官们以5比4的票数维持了奥巴马总统有争议的医疗保健方案的关键内容——“个人强制保险”。但最高法院判定法案中要求各州推广医疗补助(Medicaid)的范围,否则面临联邦撤销对州政府补助的条款。

不过判决预料不会平息关于这项法案的争议,目前全美各州正在考虑他们将如何应对这个历史性的决定,一些由民主党主导的州表示,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誓死向前推进各项规定。而一些共和党民选官员坚持说,即使高院批准了,他们也将尝试暂停这项法律的实施,共和党议员预计将于7月11日在国会提出废除该法律的要求。

奥巴马签署的这项法律,即“可承担健保法”,要求几乎所有的美国人从2014年1月份开始都必须购买某种健康保险计划,否则面临罚款。许多企业如果不向雇员提供健康保险就会被处以罚款。

该条款的支持者认为,有必要让所有的美国人,尤其是那些可能会不买健康保险的健康美国人,一起来分担健保费用,让三千多万没有健康保险的美国人也得到保护。

该条款的反对者质疑美国政府是否可以规定美国人必须购买健康保险。质疑该法律违宪﹐但奥巴马政府说,根据宪法授予的权力,国会确实具有权力来管制各州间的商业来往并征收税金。

美国最高法院也把这个强制购买﹐看作是税金的一种。高院首席大法官罗伯特(John Roberts)在坚持奥巴马的健保改革法案上起到了关键作用。

奥巴马在高院做出裁决后表示﹐“这是一场胜利。生命得到更多的保障。”他强调,他提出这一健保法案不是为了政治,而是美国人民。他还说:“今年8月份,大约有1,300万美国人将获得保险公司的退款。”

“如果你是3千万人未获得医疗保险中的一员,从2014年起,你将可以选择可负担性的私人医保计划。全美每一个州将重新设计他们的医保计划......一旦各州的医保政策确定,保险公司将不能就某人的已存在的健康情况对其歧视,不论你的性别和财务状况。”

奥巴马举了一个例子说,一个名叫Natoma Canfield的女性,本来已经购买了医疗保险,在18年前被诊断患了癌症,她的保险公司一年又一年的加高她的保费。虽然,她很想继续保有医疗保险,但是最后不得不放弃。他表示,健保改革使得Natoma的故事,不会再次重演。

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回应说﹐“我一旦当选,第一天就是要采取行动来废除和替代奥巴马健保法案。”他表示,这一法案将妨害美国的就业市场,并给美国人带来新的税收。他表示,美国人应当记住,奥巴马签署了自从1993年以来的最高税率升高法案。

罗姆尼强调,联邦政府目前重要的工作应该是增加工作机会﹐重整经济。健保需要改革﹐但不是如此昂贵的这个法案。人们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据悉﹐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也在讨论:在该法律执行之前,国会是否还能向最高法院对这项法律再次提出抗争。

(责任编辑: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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