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见闻:吃鸡 | 大紀元
大紀元
地狱见闻:吃鸡
黙安整理
2012-07-0604:47 中港台时间|07-0621:13 更新
人气 168

四川人杨琳,字怀眉,顺治十三年,当上了太仓县粮厅的官,不久升为浙江临安县令。他为官清正,但本性喜欢吃鸡,已经很多年了。

康熙十六年,他做梦到阴间,看见积骨如山,旁边有人指着说:“这是你所吃的鸡骨头,你将要到这里来受罪。但你的孽缘未尽,还要吃鸡四十七只,然后到此。”

杨琳醒来后,感到惊讶,稍微有点恐惧,就自限:一只鸡分为三天吃。但口不能忍,改为两天;后来还是做不到,就恢复旧习。吃到四十五只时,忽得小病,过了一夜, 病情加重,正好吃完这个数目,就死了。

周氏按曰:或许有人怀疑所杀吃的鸡,既然有一定数目,那么从前所杀所吃的,也是他的本分。为什么还有杀报(杀鸡之报)呢?这是不知道四十七只是冥中预知他所杀鸡的数目,并不是应当被他杀的鸡的数目。假使他得这个梦后,毅然不再杀鸡吃,定数便不能约束他。

人的修行,也是这样。如果能当下斩断旧习,还是能够主宰自己的生命的。所以斩断旧习,实为要义!@*

(出自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