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美国司法部20日宣布,已对哈佛大学展开合规性审查,调查校方是否接受来自中国的捐款与合约资金,并依捐款条件设立或支持优先提供特定国家学生的财政援助计划,涉嫌违反《1964年民权法》第六章(Title VI)禁止基于国籍歧视的规定。
司法部民权司表示,此次调查源于对哈佛外国资金申报记录的审计。根据《1965年高等教育法》第117条,美国大学须申报价值25万美元以上的外国捐款及合约。资料显示,哈佛是接受最多海外资金的美国大学,迄今已申报近45亿美元外国资金,其中最大宗的海外资金来源为中国,金额超过6.3亿美元。
民权司助理部长迪隆(Harmeet K.Dhillon)在致哈佛大学的通知信中指出,该校“似乎接受了来自中国资助方的附带条件资金,并以国籍为由,优先向外国学生(推测为中国籍学生)提供这笔学生助学金。”
迪隆表示:“每位美国学生都应该拥有平等的机会,去竞争大学的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其它形式的财务资助与福利,学校不能一方面拿着联邦政府的公款,另一方面却接受海外资金,发放刻意排除美国公民的助学金;这种做法若属实,即属违法。”
司法部已要求哈佛提交与所谓“中国限制性基金”(China Restricted Funds)有关的文件,以及财政援助计划受益学生的相关资料,以厘清是否存在依国籍分配助学金的情况。
司法部强调,目前合规性审查仍在进行中,尚未就哈佛是否违法作出任何结论。
根据司法部公布的通知信附件,涉及调查的中国相关捐助者包括中国恒大集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JITRI)、南京信息工程大学(NUIST)、香港大学、SOHO中国城市文化基金会、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以及周大福企业、新世界集团慈善基金、郭炳江家族成员等企业或基金会。通知信详见:https://www.justice.gov/crt/media/1453246/dl。
哈佛大学则表示,将配合政府调查,并重申校方一向依法办理财政援助,致力于公平分配教育资源,在调查期间也将持续保障学生权益。
责任编辑:孙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