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报导)美国贸易代表署依301条款对60个经济体加征关税于24日生效,台湾行政院表示,我国获10%且不叠加MFN相对优惠待遇,将持续争取国家及产业最佳利益。
美国总统川普(特朗普)于美东时间7月23日签署备忘录(Memorandum),并由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依《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公布“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调查最终行动,对于占美国进口总额99.4%的前60大美国贸易伙伴公布新关税税率。
中华民国行政院今天(24日)发布新闻稿指出,行政院台美经贸工作小组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说,美方肯认台湾在《台美对等贸易协定(ART)》中对强迫劳动货品进口政策所作之承诺,因此给予我国此项301调查税率为10%且不叠加MFN税率的相对优惠待遇,以及有特别针对台湾的豁免清单。
郑丽君表示,美方尚未公布“结构性产能过剩”301调查结果,以及2项301调查皆完成后仍待美方做最终税率的决定,台湾将持续与美方保持密切联系,致力维系台湾在ART及MOU谈判中获得的优惠待遇。
行政院表示,USTR此次公布的最终行动措施中,针对美国60个贸易伙伴公布新关税税率,其中台湾及欧盟已在ART或与美国的协议承诺执行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禁令,因此获上限10%税率不叠加MFN待遇,也就是说,台湾目前产品如果关税低于10%,则301加征关税仅补足至MFN与301关税合计10%;如目前MFN关税已达10%或10%以上,便不再加征301关税。
另外,USTR公告指出,加拿大、印度、印尼、马来西亚、墨西哥、英国等17国,因已实施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禁令或已承诺透过ART实施及执行该等禁令、已部分有限执行该等禁令等,为既有税率加征10%关税。至于日本、韩国、瑞士等3国,为12.5%不叠加MFN;中共、新加坡、纽西兰、菲律宾等其余国家,则为既有税率额外加征12.5%。
行政院表示,此次美方也公告相关豁免与排除项目,主要包括:
一,资讯性材料、捐赠物资、随身行李。
二,所有依“232条款”课征关税的货品及其零组件。
三,特定供应链与经济关键产品,包括若加征关税可能导致国内供应短缺的原物料、造成整体经济供应中断的产品;美国无法以足够数量自给生产或自其它来源取得的产品;予以豁免能鼓励台湾、英国、瑞士、马来西亚、印尼等特定经济体履行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禁令,或制定并有效执行进口禁令者的产品;以及加征关税无助消除调查所认定的措施、政策或作法的产品。
行政院表示,有关具体清单细节,台美经贸工作小组将进一步确认后,再对外说明台湾实际获得豁免的各项细节清单相关内容。
台美经贸工作小组强调,美方目前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自2月24日起对全球课征150天的10%+MFN暂时性关税,该条款已于7月24日届期。各界预判美方先前所启动的“强迫劳动货品进口禁令”“结构性产能过剩”两项301调查,皆为美方为置换关税政策法律基础所进行的程序;美国贸易代表葛里尔(Jamieson Greer)大使曾表示美方将考量各国达成的贸易协议,台湾将持续与美方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美方整体决定最终税率时,给予台湾相对优惠待遇。
责任编辑:叶紫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