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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期限已过 范冰冰将正式起诉失实报道记者
2004-01-12 15:0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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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月12日讯】“范姓女演员舍‘身’成星”事件发生后,一度扬言要打官司的范冰冰曾表示,只要重庆某报于3日内在其报纸和电子版上公开道歉,就不再追究。昨日已是范冰冰发出要求的第4天,双方是否已握手言和?昨日,记者拨通范冰冰经纪公司张女士的电话,但她拒绝透露协商结果,只愿今日统一公布。

  范冰冰却告诉记者,由于双方律师协商意见不一致,她已决定在今日发出律师函,不日将正式在北京起诉重庆某报及写这篇消息的记者。
  
  据中华网1月12日报道﹐范冰冰说:“到现在(要求道歉的时间期限都过了),他们只愿意口头道歉,不愿意在报纸上公开道歉,这对于挽回我被损害的名誉是起不到根本性作用的。因此我和公司的意见是只有起诉,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范冰冰透露,不出意外,公司律师今日就将发出律师函,并按法律程序在北京起诉重庆某报及写这篇消息的当事记者。
  
  不过,重庆某报一位负责人却称,此事目前一直是报社请的律师在解决,他们还没有听到什么结果,因此他们现在也不好发表意见。(都商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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