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没见过爸爸 父死后债竟然要子偿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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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没见过爸爸 父死后债竟然要子偿
2004-10-2316:4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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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0月23日讯】〔据中广新闻何立心报导〕许多配偶在离婚后不相闻问,但这却可能让未成年子女,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下,背负遗产债务。北县社会局日前接到案例,刚上国中的志雄和妈妈相依为命,从两岁父母离婚后,就没见过爸爸,没想到十年后父亲突然过世,欠下的大笔债务却要由儿子来还。幸好社会局协助,两个月内抛弃继承,没有造成权益损失。

北县社会局儿童及少年福利课课长〔徐绮樱〕说,这种案件每年都会碰到,因此他们呼吁,希望离婚的配偶还是能保持一定程度联络,除了让孩子得到双方的亲情,更重要的是碰到类似变故时,才有心理准备和时间因应。

社会局指出,以往的案例大多是游民或独居老人被查出有后代,因此他的债务或生活费要由孩子来负担,但是当初被遗弃的孩子心中难以平衡,因此十分反弹。不过随着离婚和弃养比率上升,类似问题会发生在更低的年龄层,像是未成年孩子要背负债务,因此唯有更正视这个问题,改变离异后的相处模式,才能减少对孩子的冲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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