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起官员因谎报安全事故受处分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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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起官员因谎报安全事故受处分
2004-11-1523: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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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15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5日电)广东省普宁市委书记及市长等官员,因为谎报及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最近受到中共党纪、政纪处理,成为广东省第一起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谎报及瞒报生产事故的案例。

新华网今天在报导中表示,二零零三年12月14日凌晨,广东揭阳市所辖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湖东村村民秦坤伟服装加工场发生火灾,造成十人死亡,五人受伤。事发后,普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在明知事故确切伤亡的情况下,却商定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造成“四人死、五人受伤”。

在上级追查的压力下,又编造查出业主胞兄移尸五具的假情况,指称事故死亡人数增至九人,但仍未如实报告事故死亡人数。直到去年年3月,经上级多次追查,普宁市委、市政府才向揭阳市委、市政府正式报告了这次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的真相。

近期中国大陆持续出现地方官员或中共干部遭纪律处理的个案。在广东方面,除了上述普宁党委及政府主要领导人外,肇庆和深圳的政府首长或党委书记,最近两个月来也先后因为渎职遭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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