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法轮功起诉中使馆新闻官和星洲媒体集团诽谤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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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法轮功起诉中使馆新闻官和星洲媒体集团诽谤
2004-11-0512:0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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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5日讯】(大..;综合报道)法轮大法研习中心与17名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以诽谤罪入禀法庭,控告中国驻马大使馆新闻官孙向阳和星洲媒体集团于2004年2月18日发表及刊登一篇诽谤性文章。部分原告在入禀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后,在法庭外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他们起诉孙向阳和星洲媒体集团,全马各大语文媒体的记者出席了这场发布会。

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强烈抗议一篇由中国驻马大使馆新闻官孙向阳发表,并刊登于星洲日报的诽谤法轮功为邪教的声明。该篇声明诬蔑法轮功宣扬邪说歪理,欺骗善良的人们。这篇声明对法轮功充满恶意,会导致读者认为法轮功学员不正派、不正直诚实。声明严重诽谤原告名誉,引起公众人士对法轮功学员反感、憎恨与蔑视。

记者发布会的发言人李捷珍表示,把传授“真、善、忍”特性的法轮功定义为邪教组织是极其严重的诽谤。因此他们认为有必要提出诉讼,目的是为了匡扶正义,同时向广大社会群众讲清法轮功的真象。

法轮功的代表律师是马来西亚著名的人权律师西华拉沙。协助处理此诉讼案的拉蒂华律师在发布会上表示法轮功学员提出诉讼的主要目地是为了讨回他们的名声和清白。这宗诽谤案只是全世界许多法轮功诉讼行动的其中之一,主要是为了揭露发生在中国的迫害,而全球法轮功学员的起诉行动表达了这场迫害的严重性。

目前全世界共有21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针对发生在中国的迫害陆续提出诉讼,被起诉的对象包括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610办公室官员、参与迫害的中国高官、以及中国驻各地大使馆的官员等。法轮功学员也表示,法轮功在各地的诉讼案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重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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