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名称仍有变数 启战机制不同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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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名称仍有变数 启战机制不同
2004-12-2319:4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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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2月22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程序,引起外界广泛关注。香港明报报导,由于这项法律草案从名称到内容条款目前在涉台事务部门及法界还有争议,包括究竟该叫《国家反分裂法》还是叫《反分裂国家法》有待商议,两者对于启动战争机制的做法也不一样。

从名称上说,《国家反分裂法》属于特别法,《反分裂国家法》则属于普通法。前者可以自动完成战争授权,并且拥有区域性准国际法的效力。根据联合国规章,当一国的法律可能对周边地区或国际产生影响时,这项法律可以报送联合国备案。而《反分裂国家法》属于国内法,很难完成战争授权任务,这就成了日后反分裂战争随机发动的障碍,法律效力将大打折扣。因此目前的草案只是对构想提出讨论,距离真正出炉还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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