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康高升违反传销法令 各罚10万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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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康高升违反传销法令 各罚10万元
2005-10-07 12:1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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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0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七日电)台湾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金健康公司与美商高升生物科技台湾分公司分别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各处以新台币10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金健康从事多层次传销,未依公平交易法第23条之2第2项规定办理参加人终止契约退出退货;未在开始实施多层次传销行为前报备,及变更主要营业所与营利事业登记证,也未依法报备,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3条之2第2项及依公平交易法第23条之4所订定的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5条第1项、第7条第1项规定。

另外,高升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期间(93年8月至94年4月),新增销售商品及变更奖金制度,未依规定报备;未依法与参加人缔结书面参加契约,违反依公平交易法第23条之4所订的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及第12条第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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