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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司法局以无效条例指控晟智事务所
2005-11-1615:3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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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16日讯】(大..;特约记者秦越报导)晟智律师事务所听证会于11月16日中午12点半结束,晟智律师事务所辩护人指控司法局依据的条例是无效规章,主持人没有当庭做出裁决。

11月16日上午9 点半,引起海内外关注的晟智律师事务所被罚停业一年的听证会在北京市司法局611 会议室举行。晟智律师事务所的两位辩护人是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李和平律师和法学博士许志永先生。高智晟律师因赴新疆代理一起法律案件没有出席。北京司法局的诉讼代表是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柴磊。

李和平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司法局指控晟智所的两条违规行为不成立。辩护人提供了晟智所三次向崇文区律师管理处申请地质变更的人证物证,北京司法局方面则称没有收到该申请。李和平律师也指出探视郭飞雄的申请表上“唐荆陵”的签名不是温海波和唐荆陵律师的签名,并且要求做笔迹鉴定,被主持人拒绝。

李和平律师并且指出北京司法局处罚晟智律师事务所依据的司法部86号令是违法和无效的。他还指出北京司法局和中国司法部的很多规章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立法法和律师法等法律。

李和平律师认为,根据庭审显示的事实来看,北京司法局最多只能判晟智所警告处分。如果司法局坚持停业1 年的处罚,晟智所将向法院起诉司法局和司法部制定非法规章。而这将引起整个律师界的震动,李和平认为司法局应该不会做此不智之举。

李和平律师还在庭上指出处罚程序有不合法处,比如听证会送达程序有问题。根据规定,应该听证会应该提前7 天通知辩护人,但是他们迄今没有收到听证会通知书。

北京司法局没有当庭做出裁决。根据规定,裁决应该在听证会之后15天内做出。

听证会场外有50多名赶来声援高律师的上访冤民。他们申请旁听被拒绝。场外有30- 40警察,七八辆警车,场内也大多由便衣占据。(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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