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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柏特奈妮诉请和歌手艾迪范海伦离婚
2005-12-07 18: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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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2月7日报导】(中央社洛杉矶六日法新电)美国女星薇拉莉柏特奈妮向法院诉请结束和摇滚歌手艾迪范海伦的二十四年婚姻,理由是这对“好女人与坏男人”夫妻之间存在“无法调合的歧异”。

曾在“One Day at a Time”一片演出、今年四十五岁的柏特奈妮,和今年五十岁的“范海伦”(Van Halen)乐团吉他手艾迪范海伦,在长达二十年婚姻携手度过包括戒酒治疗和癌症疾病等考验,直至二零零二年宣告分居。

根据法新社目睹的法院文件显示,他们将共同拥有十四岁儿子的监护权。

柏特奈妮和艾迪一九八零年在路易斯安那州希瑞夫港的艾迪演唱会相识,当时柏特奈妮年仅二十岁,隔年两人步上红毯。他们的朋友指出,这对佳偶已难分难离。

老烟枪的艾迪后来罹患肺癌,后来并在柏特奈妮的协助下接受戒酒治疗。

出生于荷兰的艾迪一九七四年和弟弟艾力克斯成立“范海伦”乐团,这个乐团在一九七七年至一九八五年间曾大受欢迎。

与此同时,柏特奈妮则参与“被天使触动”(Touched by an Angel)等电视剧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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