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杀“二奶”一审被判死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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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杀“二奶”一审被判死刑
2005-06-2216:1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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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6月22日讯】轰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公安分局局长梁冠中杀“二奶”事件,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22日上午9时30分判决,被告人梁冠中、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新华网报导,原是中国河西化工机械公司的企业公安局局长(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现年49岁的梁冠中,2000年结识了29岁的有夫之妇李秀清。2003年末,梁冠中资助李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新房及一辆“宝来”轿车,李在情要求梁抛弃结发之妻纳她为正室。梁冠中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誉、地位和家庭,开始策划杀掉李。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梁冠中与李秀清存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因被害人多次向被告人提出让其离婚的要求,被告人梁冠中遂产生了杀害李秀清的意念。2004年3月,被告人梁冠中多次找其表弟被告人魏进,要求其帮忙教训李秀清。2004年4月14日中午,被告人梁指使魏进到李的住所,二人购置了铁扳手、铁锹、菜刀各一把、尼龙编织袋数个。晚8时许,二被告人到达被害人李的住所,梁冠中先进入李秀清家中,被告人魏进在楼下通过打电话以购房为名也进入李家中。因被害人李秀清发生争吵,这时梁冠中示意魏进动手,被告人魏进持铁扳手猛击李的头部后顶枕部数下,李秀清当即倒地,魏进扼住李的颈部,将其扼死于卫生间门口,二被告人确认李秀清死亡后,用尼龙编织袋和车衣将尸体包裹后搬到李的“宝来”车后备箱中,驾车离开现场。

为毁灭证据、掩盖事实,被告人魏进顺路将铁锹扔至呼(市)凉(城)旧公路114.13公里南路基下,又将包裹尸体的车衣、编织袋、防护服及菜刀在呼凉公路155.6公里处焚烧。被告人魏进于次日返回呼和浩特市,被告人梁冠中于2004年4月18日给魏进人民币2000元,让其离开呼市。经法医检验鉴定,被害人李秀清系机械性窒息,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法庭另查明,被告人梁冠中、魏进的故意杀人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3,768元,应由二被告共同赔偿。@(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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