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3日讯】南京市第一医院的抢救室门边上贴着一张广告,有人为筹钱打官司,要出卖身体任何器官,出价只要两万五千元。
据现代快报报导,广告上写着:“奉献人体器官:本人愿将身体任何器官奉献给需要者,只因本人在南京被骗打了近三年官司,这次也是最后一场官司(追款)。可本人现已是一贫如洗,而这场官司诉讼费无处着落。故以人体任何部位的器官奉献出给需要的人,换取2.5万元的诉讼费用。”小广告的最后还附着出卖人的联系电话。
出卖器官的吴先生表示,自己所有器官都愿意卖。他接着问买主:“你要哪个部位的器官呀?”买主表示想买视网膜时,吴先生一口答应:“可以,不过只可以给你一个,一个可以当两个用的,但我还要先问一下医生该怎么移植。”
至于价钱的问题,吴先生很急躁地说:“小广告上说得很清楚。我的器官是捐献的,但我要打官司的诉讼费。”
买主还想打听更多的情况,吴先生突然称有事,草草挂了电话。之后吴先生的手机,都无法联系状态。
据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的李淑君主任分析,这是打着奉献的旗号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不管原因是什么,买卖器官就是一种违法行为。@(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