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日欧盟实施新飞安规定 | 大紀元
大紀元
六日欧盟实施新飞安规定
2006-11-0323:3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人气 1

【大..;1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秉钧布鲁塞尔三日专电)欧洲执委会今天宣布,欧盟国家即将于六日起,实施新的飞航安全规定,俾以防范自制液体爆炸物威胁民航安全。

在八月十日英国警方破获盖达份子意欲使用液体炸弹炸毁英美航线美国客机的恐怖行动计划后,十月四日欧盟执委已通过新飞航安全规定。

这项新规定的实施,意谓不论前往何地,祗要在欧盟国家机场搭机的旅客,经过检查关卡携带至机舱的所有液体物品的数量,都将受到严格限制。

根据规定,旅客携带至机舱每一个容器装置的液体不得超过一百毫升,且容器必须放在容积不可超过一公升的可再封闭透明塑胶袋中, 俾供安全关卡检查。

不过,执委会表示,旅客随身携带的少量液体物品(少于一百毫升)、液体药品、特别且必需的食品(如婴儿食品)及在机场商店购买的酒类饮料与化妆品则不在新规定限制之列。

除欧盟会员国机场外,这项新飞航安全规定也将同时在挪威、冰岛及瑞士等欧洲国家的机场开始实施。

新规定并将在六个月内,实施另一项规范─除乐器外,在欧盟国家机场搭机的旅客,不得携带体积超过56cm x 45cmx 25 cm的手提行李进入机舱。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