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将修法要求外国人入境时提供指纹和照片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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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将修法要求外国人入境时提供指纹和照片
2006-02-1617: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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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明珠东京十六日专电)“朝日新闻”今天报导,日本政府为防范恐怖事件于未然,将在本届国会提出出入国管理法修正案,法案过关后在入境审查时,原则上可要求十六岁以上的外国人提供指纹或照片。日本外务省表示,此作法,目前在先进国家当中只有美国采行。

这项修正案所规定的个人识别资料义务内容为“指纹、照片或其他足以识别个人身份的资讯,以法务省订定者为准”。如果拒绝提供的话,将遭强制驱逐出境。

不过,也有以下的情形可免于提供个人识别资讯,包括未满十六岁者、外国政府或国际机构因公务或外交活动赴日者、应日本政府邀访者等等。

所取得的个人识别资讯将透过电脑处理,与目前法务省所保管的七十万件应强制驱离的外国人的指纹、照片及警察厅所保管的通缉嫌犯的指纹等一一做比对,以过滤出需严加注意的人物。

另外,这些个人识别资讯也将与护照上的照片做比对,以避免外国人使用假护照或伪装成他人。

报导指出,日本律师联合会反对日本政府的这项措施,尤其对于毫无犯罪嫌疑的外国人,采行这种管理、监视的措施侵犯基本人权中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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